文/郭子苓
誰能把關「吃」的安全?主管機關?供應商?通路商?

目前,衛生署為控管食品安全,設下兩道檢驗關卡:海關邊境查驗、衛生局市場查驗。海關邊境查驗做為第一道關卡,針對輸入食品進行抽檢。但是,現在一年四十六萬批報驗產品,由不到八十人負責,平均抽驗率只有五%,加上許多食品添加物以工業原料報關,根本不在食品藥物管理局(簡稱食管局)檢驗範圍。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若海關邊境查驗無法有效防堵,衛生局市場查驗便格外重要。其中最關鍵的查緝人員,是散布全台二十二所衛生局、約四百人的衛生稽查員。
由四百人負責市面上超過百萬件的流通商品,也許力有未逮,但人數,還不是最棘手的問題。
現行任用制度下,護理師只要透過醫事人員任用條例,就可直接轉任稽查員,比起食品科系出身、必須通過公務員高普考才能成為稽查員的報考者,輕鬆許多。
此外,由於稽查員多以女性為主,面對不肖業者時,遭口出穢言、黑道威脅等時有所聞,導致許多稽查員怕事、放棄深入工廠查緝,並將主力轉向包裝標示、販賣場所的衛生抽查等表面性的檢查。
食管局食品組組長蔡淑貞透露,因稽查員遭受暴力事例頻傳,衛生署曾申請設置「衛生警察」,卻遭立法院駁回,地方警察又無法時時配合,稽查員安全堪虞。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毒澱粉事件延燒至今,雖查獲兩家違法添加業者協奇、怡和,但目前仍未遭受停業處分,且只「重罰」六萬元。
不僅如此,此次毒澱粉商品名單中,過去因米粉「含米量過低」遭檢舉的日正食品竟再次上榜。蔡淑貞解釋,目前《食品衛生管理法》(簡稱食管法)雖有一年內再犯則勒令停業的規定,但僅限於「類似情節」。
換句話說,摻雜違法添加物或不實標示,因違規情節不同,一年內都有各犯一次錯的機會,第二次才停業,衛生署對廠商不免太過「寬容」。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食管法最高也就罰到六百萬,比起他們(不肖業者)賺的錢,根本不痛不癢!」林口長庚醫院臨床毒物科主任林杰樑痛批,衛生署不敢重罰業者,大家才一犯再犯。雖然食管法的修正新法將施行添加物強制登錄,但也未說明「不登錄會怎麼罰?」形同虛設。
【 更多報導 】
嗜血企業Uniqlo》員工用完就丟、免費加班還挨罰、縱容惡劣薪資
※ 精彩全文,詳見《商業周刊》。
※ 本文由商業周刊授權刊載,未經同意禁止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