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悠瑪翻車3年了 18人枉死一審18日宣判公開說明

▲▼普悠瑪翻覆釀成18死案,宜蘭地院18日宣判並對外說明。(圖/記者游芳男攝,下同)

▲▼普悠瑪翻覆釀成18死案,宜蘭地院18日宣判並對外說明。(圖/記者游芳男攝,下同)

記者游芳男/宜蘭報導

台鐵6432次普悠瑪2018年10月21日,在宜蘭蘇澳新馬站翻覆出軌,釀成18死、超過200傷的慘劇,司機員尤振仲、試車小組成員及時任台鐵機務處副處長柳燦煌、綜合調度所長吳榮欽涉有過失,被依過失致死罪起訴,因案為社會大眾所矚目之案件,18日宜蘭地方法院上午宣判後,將對公開說明判決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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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悠瑪號6432次列車,2018年10月21日,在宜蘭新馬站東正線翻覆出軌,造成18人不幸罹難,宜蘭地檢署於2019年6月調偵結,以列車司機員尤振仲擅自關閉列車自動防護系統(ATP),及超速釀禍。而且普悠瑪營運以來,未與ATP遠端監視系統連線,試車小組成員、時任台鐵機務處副處長柳燦煌、綜合調度所長吳榮欽涉有過失,三人被依過失致死罪起訴;這起意外導致十數個家庭破碎、上百人身體受殘,建請法官從重量刑。

據了解,司機員尤振仲辯護人辯稱,全案因台鐵長久以來的制度與文化造成;柳燦煌、吳榮欽則抗辯,他們執掌的工作內容與死亡結果之間並無相當因果關係,而這些是否被法官採信,18日審判結果,備受外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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