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要求快篩才能上工 勞動部:若非強制單位、勞工可拒絕

▲▼新北市聯合醫院民眾快篩。(圖/記者許靖騏攝)

▲有企業要求員工要快篩才能上班,勞動部表示,若非指揮中心強制單位,應進行勞資雙方協議。(圖/記者許靖騏攝)

記者余弦妙/台北報導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在今(18)日舉行的記者會中,有提到目前有企業要求員工上班都要有快篩但快篩需自費,這樣是否會有增加勞工負擔的狀況,對此指揮官陳時中表示,快篩需要勞資雙方同意才能做,會請勞動部研議這問題,但若是指揮中心要求的,都會由公費支付。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職業衛生健康組組長張國明表示,根據指揮中心目前的防疫相關規定中,只有指揮中心規定一定要有施打疫苗或進行快篩的單位才有強制性,且該費用也會由公費支出,但如果是雇主強迫員工需要快篩才能來上班這點,目前並未有強制性,因此會建議應該是要勞資雙方自行去協商費用,但若是雇主要求員工一定要快篩的話,則建議雇主應該要負擔起快篩費用。

張國明也說,如果假設雇主要求員工一定要快篩,但並未被列入在指揮中心的名單中內的事業單位,那員工有權利可以拒絕快篩。

另外,勞動部也提到,如果雇主因員工拒絕快篩,而讓該員工停班,這是屬於「受領勞務遲延」,勞工之後不用補班,雇主仍要照給工資。若勞工因此被扣薪,則是違反「勞基法」工資未全額給付規定,可處2萬到100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