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格科技掏空案被認定為詐騙遭判刑定讞 疑遭設局廠商聲請再審

▲▼恐龍判決,恐龍法官,小孩,生氣,教養,發怒。(圖/視覺中國)

▲被捲入普格科技案件的廠商張芳源,希望從恐龍判決中逃出,聲請再審。(圖/視覺中國)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股票上櫃的消費性IC應用設計大廠「普格科技」(現更名為「凱柏實業」)2012年間爆發掏空案件,當時的董事長王格琮等人遭起訴,日前最高法院將部分撤銷、部分駁回。其中上游廠商杜拜耳公司、賣座公司負責人張芳源,經商多年卻無端捲入此案,他懷疑自己遭設局,已經具狀聲請再審,希望法院還自己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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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格科技」在2012年間疑似遭檢調單位查辦,時任董事長王格琮、財務長黃志成等人疑似勾結外人,以假交易方式灌水營收,來美化財報,涉嫌掏空公司資產,並藉機拉抬股票,獲利超過4億元。檢調單位搜索前,王格琮還先到檢方提告,聲稱自己進行商業交易時,遭到商業集團詐騙,廠商已經陸續跳票;王格琮還因此提出詐騙及背信告訴,並將損失4.6億元,將於第3季認列部分損失。

全案經檢方於2013年5月間提起公訴,檢方認為王格琮等人,與30多家廠商假交易,帳上買賣虛增營業額超過新台幣10億元,普格因此受損遭掏空4.6億元,部分被掏空的錢,又被前董事長特助張家銘拿來與黃志成結合外面金主給的錢,用於炒作普格股價,讓普格在短短4個月內,從每股13.7元上漲至27.2元,估計獲利逾2000萬元。檢方因此一口氣起訴47人。

案件纏訟多年,王格琮一二審均遭判刑1年10月、緩刑2年,至於黃志成一二審均重判10年、張家銘一二審均重判11年。全案經最高法院審理後,日前王格琮、黃志成、張家銘等人涉案部分均撤銷發回;但部分廠商涉案部分則遭駁回、定讞。

其中本案上游廠商杜拜耳公司、賣座公司負責人張芳源,被依照《商業會計法》「填製不實會計憑證罪」遭判刑2年定讞。根據法院判決書指出,當時張家銘等人以普格公司的名義,向張芳源進行不實交易,張芳源配合後,造成普格科技2千多萬元的呆帳,因此才會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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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張芳源經商多年,認為自己是老老實實的生意人,在本案中,他確實相信張家銘等人有打算交易的意思,才會進行交易。他被起訴後,懷疑自己是遭到張家銘等人設局,無端捲入本案;案件審理過程中,張芳源也提出交易報價單、合約書、發票、進貨單及付款證明,主張無罪,但法院均不採信。因此在判刑定讞後,張芳源決定提出新證據,要向高等法院聲請再審,為自己的清白奮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