炫富網紅郭美美出獄後賣假減肥藥遭公訴 5年內再犯罪或從重量刑

記者魏有德/綜合報導

炫富網紅郭美美自5年徒刑期滿出獄後,因在個人社群銷售假減肥藥再度被逮。上海鐵路運輸法院今(13)日對被告郭美美及汪鄒雅銷售有毒、有害食品案進行公開庭審,案件將於庭審後擇期宣判。根據大陸《刑法》規定,郭美美罪名如成立,符合5年內再度犯罪的累犯條件,法庭將會從重量刑。

▲大陸炫富網紅郭美美。(圖/翻攝微博)

▲大陸網紅郭美美靠炫富一時聲名大噪。(圖/翻攝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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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湃新聞》報導,公訴機關指控,被告郭美美、汪鄒雅分別自2021年1月、2月起,在明知上家趙某(另案處理)處所銷售的減肥糖可能非法添加西布曲明(Sibutramine)的情況下,仍各自以每盒699元(人民幣,下同)等單價對外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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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訴機關指出,被告人郭美美銷售減肥糖100餘盒,收款人民幣7萬餘元。期間,被告人郭美美還幫助被告人汪鄒雅向趙某訂貨、付款,共同銷售減肥糖4盒,收款人民幣2,796元。案發後,公安機關從查獲的涉案減肥糖中檢出西布曲明成分。

▲郭美美售假減肥藥遭到檢調單位提起公訴。(圖/翻攝上海鐵路運輸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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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上海浦東分局於2020年12月接獲線報稱,有人在網上銷售假減肥藥。經查,該產品已在多省市生產銷售,製作工廠均採家庭作坊模式,利用膠囊壓縮機進行生產,且包裝和產品名稱均可以訂製,同時,該減肥藥中含有大陸明確違禁藥品成分西布曲明。

案發後,警方循線逮捕涉嫌生產、銷售有毒有害減肥類保健食品的嫌疑犯共75人,其中便包括在朋友圈銷售該減肥藥品的郭美美。

郭美美曾在網路上吹噓自己是「中國紅十字會商業總經理」,靠炫富在社會闖出知名度,後因開設賭場及從事性交易於2015年時被判5年徒刑,2020年7月13日刑滿獲釋時,郭美美未曾獲得減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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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美美2015年因開設賭場罪入獄。(圖/翻攝微博)

郭美美本名郭美玲,今年30歲,她在2011年時透過微博炫富一時聲名大噪。郭美美出名後,網有陸續揭開她假炫富及假身份的面具,中國紅十字也發布聲明與郭美美劃清界線。

郭美美首度被判刑是因2014年開設世界盃網路博彩賭球,遭檢調機關以開設賭場最起訴。隨後,郭美美也坦承參與「夜場商演」,也就是假商演之名從事性交易,每次不低於5萬元人民幣的報酬,也成為郭美美主要經濟收入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