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逾億研究費抄襲被抓 大同大學教授蔡武雄遷居國外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前大同大學講座教授蔡武雄從民國95年起,向國科會申請7項逾億元的研究計劃,結果竟多以抄襲的方式交差,嚴重違反學術倫理,事發後,他離職遷居國外,國科會要求返還補助款。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蔡仍未出庭,一審判決他須賠償148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大學教授申請國科會等政府單位的研究補助款,卻以不實發票核銷,引發社會關注。法院判決指出,蔡武雄從民國95年起,連續3年接受國科會補助,進行「中國國防科技情資」、「中國社會安定重大問題研習與資訊蒐整計畫」等7項研究計劃,研究經費總高達1億3千多萬,國科會陸續撥給大同大學8000多萬。

判決書指出,民國97年間,國民黨立委盧秀燕質詢時,指控蔡武雄的論文報告有一半以上涉及抄襲,監察院更於98年間糾正行政院及國科會,調查後發現研究經費支出原始憑證不符規定,執行狀況欠缺周全,要求大同大學繳回補助款1480萬元,大同大學則打官司向蔡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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豈料,蔡武雄已於民國100年12月27日將戶籍遷往國外,大同大學聲請國外公示送達,並於102年初刊登於英文報紙,但他始終沒有到庭答辯。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蔡已將戶籍遷至國外,始終沒有到庭答辯,但起訴狀已經以國外公示送達刊登在新聞報紙上,送達已生效力,判決蔡武雄須賠償148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 大學教授申請國科會等政府單位的研究補助款,卻以不實發票核銷,引發社會關注。(圖/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