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完「國安法第一案」 香港法官馬上接到「人肉炸彈恐嚇電話」

▲▼判完「國安法第一案」 香港法官馬上接到「人肉炸彈恐嚇電話」。(圖/翻攝香港法院)

▲香港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彭寶琴、陳嘉信。(圖/翻攝香港高等法院)

記者蔡紹堅/綜合報導

香港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彭寶琴、陳嘉信27日就香港第一起「港版國安法」案件裁定被告人唐英傑罪行成立。不料,同日下午5點多,杜麗冰的辦公室就接到一通恐嚇電話,對方大罵3名法官為「狗官」,揚言要以人肉炸彈攻擊杜,並砍死另外兩名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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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港媒報導,杜麗冰辦公室的職員下午5點45分接獲一通可疑電話,對方一接通就大罵杜麗冰、彭寶琴、陳嘉信是「狗官」,揚言要以人肉炸彈攻擊杜麗冰,還要砍死另外兩人,之後就掛斷電話。

▼唐英傑案件開庭,港警在法院外戒備。(圖/路透社)

接獲電話的職員認為事態嚴重,馬上報警,警方相當重視此情形,以刑事恐嚇處理,並交由「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俗稱:O記)接手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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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香港律政司表示,法官行使司法權力時,必嚴格依據適用法律和證據處理案件,並受到《基本法》第八十五條保障,獨立地進行審判,不受任何干涉,「法官因履行司法職能而被人恐嚇並威脅其人身安全,特區政府必定嚴正執法,絕不會容忍這種無視法紀及損害法治的卑劣惡行,警方會將不法分子早日緝拿歸案,保障社會安寧。」

香港律政司還提到,根據《刑事罪行條例》第二十四條,威脅他人使其人身遭受損害,即屬犯罪,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監禁五年,「恐嚇屬嚴重罪行,任何人都不應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