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崁溪頻見黃泥水 桃市議員一看罰金嘆:難怪罰不怕!

▲南崁溪頻見黃泥水。(圖/余信憲服務處提供)

▲南崁溪頻見黃泥水。(圖/余信憲服務處提供)

記者楊淑媛/桃園報導

民進黨籍桃園市議員余信憲12日指出,環保局在廠商眼中是「紙老虎」,致桃園南崁溪變黃在當地已經不是新聞了!這幾個月來,南崁溪頻見黃泥水,從今年3月迄今,環保局總共查獲8件相關廠商,違反共14條污水法第30條,裁罰廠商共計約90萬3千元,平均一條才6萬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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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信憲說,他每每反應給市政府環保局,環保局總是很有魄力的說:「加強稽查,依法裁罰,決不寬貸」,聽起來很有氣魄,但是今天調出所有裁罰資料,不看還好,一看嚇到自己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因為,從今年3月到今天為止,環保局總共查獲8件相關廠商,違反共14條污水法第30條,裁罰廠商共計約90萬3千元,平均一條才6萬5!

市府環保局表示,有關營建工程造成南崁溪的黃泥水污染案件,近2個月環保局在接獲民眾通報後,積極進行稽查,並陸續已查獲8處工地(主要為集合住宅工程、其他類工程)14次違規行為,主因為營造廠商於不同時間點因施工開挖或機具作業時,產生黃泥水,並因場內沉澱設施效果不佳致溢流到東門溪,進而造成南崁溪變黃。

黃泥水中的黃泥土本身為天然砂土,對環境無害,但外觀上確實不佳,環保署已將此類污染排除在事業廢水管制外,僅能以污染行為處罰,環保局也已依相關規定處罰業者。因此,經環保局稽查採證後,也依違規行為罰款金額,只能依照環保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計算,一切皆依法行政。至於此項法令,環保局將建議環保署修法。

針對目前南崁溪上游的營建工地,環保局也將既有的稽查計畫進行強化並結合府內建管單位一起合作,杜絕此類情事再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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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余信憲議員認為,對於違反水污法30條規定,可處業者新台幣3萬元至300萬元罰鍰,環保局選擇對業者最接近最低罰款寬帶,作為桃園市的環境維護主關機關,這是最大的污辱,難怪罸不怕,更難怪南崁溪不時出現黃泥水,請環保局要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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