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宗瑞求刑30年,北院首次開庭可見憔悴消瘦。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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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少李宗瑞涉嫌迷姦女模案去年延燒時,引起民眾瘋狂傳載,一名上班族被檢舉手機內有李宗瑞淫照,台北地檢署追查照片來源,一路查出6男2女用手機通訊軟體LINE傳送李宗瑞淫照給朋友,檢方偵查後,將8人緩起訴處分,緩起訴期間須提供40小時義務勞務。
右:臉書專頁散播「李宗瑞影片」。(圖/翻攝臉書)
檢警循線一路追查後發現,高男、郭女和羅女等8名上班族涉嫌在去年8月中旬,於台北市中山區辦公處所等地用LINE互傳李宗瑞性愛照片。
李宗瑞被控從從民國98年起對數十名女子下藥性侵,檢方依涉犯加重強制性交等罪起訴,求刑30年,台北地院正開庭審理,李宗瑞仍被羈押,始終否認迷姦或偷拍,全案除了受害女子眾多,因他而牽連的還有涉及藏匿人犯罪的女子陳美蘭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李宗瑞前女友賴慕禎(Joyce)涉嫌在檢方搜索李住處時,假冒他的名義在筆錄上簽名,北檢偵查後,依偽造文書罪起訴賴女,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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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新北市一名電腦行徐姓負責人,涉嫌向顧客兜售李宗瑞性愛影音,被新北地方法院依散布、販賣猥褻物品罪判拘役30天,得易科罰金。更早之前,報社涉嫌刊登性愛照片部分,北檢依妨害秘密罪嫌起訴自由時報鄧姓副總編輯、劉姓撰述委員和陳姓記者;中國時報楊姓和陳姓副總編輯、王姓主任和陳姓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