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崔至雲/台北報導
因應國內疫情警戒升級,教育部今(8日)稍早宣布,將從19日起全國各級學校及公私立幼兒園停止到校上課。至於家長如何請防疫照護假?教育部說明,家長其中一人如有照顧12歲以下的學童,或國高中、五專持有身心障礙證明子女之需求者,得申請「防疫照顧假」。依人事行政總處規定,家長申請防疫照顧假,各機關不得拒絕,且不得影響考績或為其他不利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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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各級學校明起停課,教育部說明,高中以下學校啟動線上學習期間(5月19日至5月28日),家長其中一人如有照顧12歲以下之學童,或國民中學、高級中等學校、五專一、二、三年級持有身心障礙證明子女之需求者,得申請「防疫照顧假」。
依勞動部規定,防疫照顧假因係防疫應變處置之特別措施,雇主應予准假,且不得視為曠工、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不得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予不利之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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