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和證經營權之爭 金管會兩點回應!

▲▼康和證券董事長鄭大宇專訪。(圖/記者周宸亘攝)

▲公司董監事改選引爆經營權之爭,康和證券董事長鄭大宇呼籲主管機關介入。(圖/記者周宸亘攝)

記者陳依旻/台北報導

康和證券今年進行董監事改選,由於大慶證券董事長黃谷涵以「乾坤管理顧問公司」收購康和證券股權逾兩成,引康和證券懷疑想借名插旗董事席次,有違證券市場秩序,金管會今(27)日表示,沒有具體事證難證明。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康和證券董事長鄭大宇強調,身為康和大家長,絕對歡迎優秀、理念相同、實在經營的正派人士共同經營,但若本身經營未見起色、持股不足(乾坤管理顧問公司僅持股康和證1%,但提名7席康和董事)、資金來源不明(乾坤管理顧問公司與毛毛蟲資本股份有限公司登記在同一地址),是否代表大慶證券,以及如何確保康和證券的未來等都有疑慮;並向金管會提出的兩大質疑;第一,依證交法明文規定「證券商非經主管機關核准,不得投資於其他證券商」;第二,大慶證提名參加康和證今年董事選舉的其中4席董事代表法人為乾坤管理顧問公司,但乾坤管理顧問公司是由黃谷涵實質掌控,明顯違反「不得兼職」等規定。

金管會證期局副局長郭佳君指出,照現行《證交法》第45條規定,證券商沒有經過主管機關核准不得投資其他證券商,證券商不得拿資金轉投資,除非有事證證實乾坤管理顧問公司買進康和證券的股份,是來自大慶,否則無法證實對方有違反規定;第二,乾坤管理顧問公司在康和證券今年董監事改選中提名董事候選人,依照《證交法》51條規定,證券商董事、監察人不得兼任其他證券商任何職務,以乾坤管理顧問公司目前狀況,照經濟部登記,乾坤董監沒有擔任大慶證券任何職務,乾坤提名的是自然人董事,若這次當選,該董事不得在任何證券商兼任職務,包括大慶證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