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委會出3招「護台灣品種」 不讓大陸侵權農產品回銷我國

▲▼農委會副主委陳駿季。(圖/農委會提供)

▲陳駿季指出,將採取「禁回銷」、「保護目標市場」及「增加動植物種苗輸出管制項目」。(圖/農委會提供)

記者許展溢/台北報導

大陸1日起暫停進口台灣鳳梨,農委會今(9日)再表示,兩岸交流頻繁,大量品種及技術外流,將採取「禁回銷」、「保護目標市場」及「增加動植物種苗輸出管制項目」等精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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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委會副主委陳駿季說明,大陸種植台灣品種有鳳梨、芒果、蓮霧、蜜棗及釋迦等。其中鳳梨及芒果已大量生產,而蜜棗及釋迦尚屬少量種植,且管理技術尚未成熟。前述水果種類,主要是引入早年無品種權之品種。水產品部分,大陸引入吳郭魚、草蝦、斑節蝦及石斑等,早期使用台灣品種,大陸現已自行研發適合當地之品系,且已建立相關生產技術。

農委會表示,為落實科研成果管理,在人員、材料、技術、資訊等方面,均有相關管理措施。惟種子及種苗體積甚小,難以管控市面流通之品種攜帶出境,世界各國亦均面臨品種外流情形。為強化品種保護與運用,維護農業競爭力,經檢討現行相關措施後,認為需透過智財保護或貿易措施管制,方能維護國外目標市場之競爭力,並確保國內供銷之穩定,其精進作為如下:

一、禁止侵權農產品回銷台灣:針對大陸與其他國家侵權農產品,屬農委會之品種者將依法主張禁止輸入。

二、阻絕目標市場侵權農產品交易:針對目標市場積極申請品種權,適時主張權利阻絕侵權農產品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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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增列種苗、種畜禽及水產種苗輸出管制項目:農委會將檢討植物種苗及種畜禽輸出管制項目,依產業發展需求,增加必要之管制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