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腿女神」肖像照遭無限期使用 提告求償157萬結果曝

▲▼專訪:馬友芯。(圖/記者黃克翔攝)

▲有「長腿女神」之稱的女演員馬友芯,主張瓦城逾期使用她的照片打廣告,提告求償157萬元。(圖,資料照/記者黃克翔攝)

記者羅志華/台北報導

有「長腿女神」之稱的女演員馬友芯,自2008年起,在風暴有限公司簽5年模特兒經紀約,期間曾拍攝「瓦城泰式料理」廣告照,近期卻發現瓦城持續用她的照片,在台灣、大陸上海、蘇州等分店宣傳,認瓦城自2014年3月起,即開始侵害肖像權,連精神慰撫金求償157萬1千元,台北地院日前判她敗訴、瓦城免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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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友芯表示,她與風暴的合約,早於2013年5月就滿了,就算風暴負責人曾說,可供瓦城不限期、地區使用廣告,但依合約內容,風暴2014年3月後,即無權代理她授權任何有肖像的廣告,主張瓦城自2014年3月至2020年2月間,侵害肖像權,應賠償107萬1千元,另求償50萬元精神慰撫金。

瓦城表示,公司2012年打算拍形象廣告照,恰好當時風暴負責人希望讓新進女模曝光,雙方便攜手合作,直到2014年授權期限快到時,瓦城向風暴商討展延使用期限,對方負責人為感謝當初的合作,便口頭承諾供瓦城無限期使用廣告,2019年馬友芯反應後,瓦城也停用她的肖像照,認為並無侵害肖像權。

法院認為,風暴享有當初合作宣傳照的著作權,馬友芯當時既然同意拍攝,自然不得再主張肖像權,且風暴的合約中,明定為演藝人員製作的照片、影片等成品,公司擁有著作權及使用權,瓦城經風暴同意使用照片,並無侵權,判馬友芯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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