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悅/台南報導
台南地檢署偵辦前白河警分局偵查隊李姓小隊長,被控涉洩密給偵辦案件中之被告,2020年12月底偵辦後諭知交保50萬元,因檢調查出另有律師涉嫌教唆洩密,1月26再度發動搜索,前往李小隊長調任的台南市刑大內勤辦公室、涉案律師事務所搜索,訊後李員10萬具保、律師50萬元具保請回。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台南地檢署檢察官彭盛智,之前偵辦前白河分局偵查隊李姓小隊長(現已調職至台南市警刑事警察大隊)洩密案件,發現某位執業律師涉嫌教唆該小隊長於2020年4月間,洩漏由該小隊長承辦,現仍於南檢偵查中之案件資料,即於1月26日指揮台南市調處及台南市警局持搜索票,針對包括該李姓小隊長之辦公處所、律師事務所等4處執行搜索,並傳喚該小隊長、律師等共計6名被告與證人到案。
檢察官訊問後,認李小隊長涉有刑法第132條之洩密罪嫌重大,惟無聲請羈押之必要,諭知10萬元具保後請回,律師則因涉及教唆洩密罪嫌重大,惟無聲請羈押之必要,諭知50萬元具保後請回。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