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兆麟/花蓮報導
因應中央自今年1月1日起開放萊豬進口,花蓮縣衛生局守護食安不打烊,元旦連假1月1日至1月3日期間持續擴大全面稽查輔導,總計出動稽查人力17人次,豬肉標示查核業者149家次、檢查豬肉產品319件次;牛肉標示查核業者41家次、檢查牛肉產品77件次,檢查肉品來源及標示結果全數符合規定。
花蓮縣衛生局朱家祥局長表示,自上個月實施全縣地毯式輔導所有業者正確張貼豬肉原產地標示,並應依法需對包裝食品、散裝食品、直接供應飲食場所標示,明確註明豬、牛肉原料原產地(國),另外,業者應以書面或電子化型式保存來源證明文件(例:發票、收據)5年以上,該文件應載明收貨日期或批號、名稱、凈重容量或數量。衛生局會持續至所有相關肉品製造業、餐飲業、超市、肉攤等場所稽查,請業者配合張貼豬肉原料原產地貼紙,並請業者提具豬肉及牛肉原料原產地相關證明,如為國產豬肉者,請提供屠宰證明;如為進口豬肉者,請提具輸入許可,以利核對豬肉原產地標示正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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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家祥局長強調,豬肉原產地標示新制輔導期已過,1月1日正式全面稽查,為確實保障鄉親飲食安全及健康,如查獲未依規定標示或所販賣之肉品含有違規之瘦肉精,將依法裁處,請業者切實依規定辦理,並持續注意政府新頒佈之相關規定,勿存僥倖心理。
花蓮縣衛生局呼籲民眾,可多選購有合格標章之國產豬,民眾若有發現肉品販賣或餐廳未依規定標示原產地及有任何建議,可於上班期間撥打衛生局食品服務專線03-8226959,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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