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崔子柔/綜合報導
台南白河區昨(5)日發生一起火燒車意外,依規定,該輛用來當炮車的小火車後車斗不能載人,車斗上又半蓋帆布車蓬增加危險性,且載有超過200公斤須申請路線,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對高姓駕駛處以3000元以上、1萬8000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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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歲的鄭姓女童昨日跟著爸爸、叔叔搭上炮車,車上共6名大人,疑似因為坐在鞭炮機旁的李姓男子為了熄滅沖天炮的線香,意外造成火燒車。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雖然車上是合格鞭炮及環保鞭炮機,但車斗半蓋著帆布車蓬,會增加危險性,除女童外,其餘6名大人都緊急跳車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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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東森新聞報導,有目擊者指出,當時有看見2人個大人跳車後,試圖回去將帆布車蓬掀開救人,但大火燒得太猛烈,實在難以接近。
警方表示,罐槽車以外之貨車載危險物品之氣體逾50公斤、液體逾100公斤、固體逾200公斤者,得適用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規範,將對該小貨車在車廂外載客開單告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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