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男醉駕時速破百!蛇行撞死人命子頂罪...行車紀錄器揭真相

▲新港大潭車禍。(圖/記者翁伊森翻攝)

▲新港大潭車禍,意外查出頂替酒駕。(圖/記者翁伊森翻攝)

記者翁伊森/嘉義報導

嘉義縣經營海鮮牛肉餐廳的46歲蘇姓男子,今年7月27日涉嫌酒後駕車並於164縣道撞上黃姓婦人的小貨車,導致黃婦送醫不治,更於事發後由陪同的大兒子頂替駕駛。檢警事後藉由消費簽單及簡訊追出蘇男才是真正駕駛,12日依公共危險罪、肇事遺棄罪嫌將他起訴,並求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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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調查指出,蘇男26日先在自己的歌友會與朋友喝完酒後,在轉去嘉義市某KTV,離開後自己還開車載兩個兒子由164縣道高速駕駛,不僅時速破百還蛇行,最終在交叉路口撞上正開小貨車出門的黃姓婦人,導致小貨車翻覆,黃婦送醫不治。

檢方調查指出,蘇男2017年曾因酒駕被判刑,卻在事發後聯絡兩個兒子到現場頂替駕駛,自己則先離開現場。但因蘇男長子驗傷時查無車禍後應有撞擊傷痕,加以民眾提供行車紀錄影片比對,蘇男事發所穿的淺色衣物與兒子所穿的深色衣物有出入,更因手機訊息及簽帳單追出蘇男確實有飲酒事實,因而追出蘇男叫兒子頂替,因此向法院申請羈押獲准。

蘇男則因犯後態度惡劣,毫無悔意更要求兒子頂替,被求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他的2個兒子則依頂替罪被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