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色警覬覦同僚孕妻襲胸,賠30萬元換和解。
社會中心/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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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一名蔡姓員警101年底假借投資名義,涉嫌兩度伸手碰觸同僚李姓妻子胸部,還問「妳胸部有多大?」新北地檢署偵查後,認定蔡男違反性騷擾防治法,但因女子未提告,予以不起訴。
23歲蔡姓員警原本服務於新北市警局三重分局某派出所,因到職後狀況不斷而被列管,去年12月13日下午,休假時以投資為由,邀同僚李姓妻子(26歲)到三重區某紅茶店內商談電腦投資生意,李女懷有5個月身孕,請一名女性主管陪同前往。
約過2分鐘後,蔡男又詢問李女「妳胸部有多大?」再度伸手抓被害人右乳房,並用性暗示語言騷擾女子,李女火大反嗆「我是孕婦耶!」蔡男竟後著臉皮說「我不會太用力」,直到李女主管回座才停止騷擾。
蔡男在檢方偵訊時坦承有碰觸到對方胸部,但辯稱第一次是因動作較大,不小心碰到;至於第二次則是出於好奇,才會伸手碰女子胸部。檢方偵查後,認定被告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因該法屬告訴乃論,女子未提出告訴且雙方已達成和解,予以蔡男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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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媒體報導,李女身高163公分,擁有34D火辣身材,原本職業是美甲師,也兼差當彩妝、婚紗與服飾平面模特兒,101年11月結婚後,轉任電腦公司客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