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彰化二水1名年近70歲蕭姓阿北,平日騎著電動腳踏車在路上趴趴走,隨手將廖婦的電動腳踏車電池拔帶回家「研究」,等到警方找上門,才將電池原封不動歸還,廖婦隨後在臉書貼文,「感謝二水分駐所的波麗士大人,辦案認真,專業迅速,短短3-5天就找到失物,完璧歸還,小地方有你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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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水分駐所長甘致宇指出,這名蕭阿北,與高齡母親住在一起,在地方為人也很忠厚老實,當警方上門時,問蕭阿北是否有偷拿別人電動腳踏車電池,他一口就說「有」,還帶著員警江忠旺、許原銘到家中拿取,還說是要拔回家研究,完全不是要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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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這名蕭阿北家中還有2顆電動腳踏車電池,有可能購買電池單價高,阿北才會用偷竊方式,最後沒想到竟然規格不符,所以「整顆好好」還給對方,但他偷竊的行為依然觸法,田中警分局長鄭頴聰也呼籲民眾,切勿以身試法,竊取他人財物,仍要吃上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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