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資作《海角七號》音樂劇沒消息…資深女星沈時華挨告詐欺賠150萬和解

▲▼沈時華(沈芳鎂)北院出庭。(圖/記者羅志華翻攝)

▲曾獲金馬、金鐘獎的資深女星沈時華(沈芳鎂),因跳票還不出150萬挨告詐欺,今在北院與對方和解。(圖/記者羅志華翻攝)

記者羅志華/台北報導

曾獲金馬、金鐘的資深女星沈時華(現改名沈芳鎂),轉戰製作人後於2016年,以製作《海角七號》音樂劇為由,向碁石公司募資150萬元,但之後計畫未如期進行,約定要還的150萬也跳票挨告詐欺;北院8月17日開庭,雙方達成和解,沈芳鎂日前已先還了20萬,並約定130萬將分期償還,但她仍否認詐欺,將回去諮詢法律意見後,再決定是否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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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芳鎂出庭表示,當時公司有多案同時進行,而《飄洋過海來看你》一劇在當時的進度比較快,他們便先以推動《飄》劇為主,《海角七號》雖進度較慢,但也有在進行,絕沒有想詐騙的意思,當時會跳票,是因受其他合作夥伴拖累,又因資金困難而導致,事後向拖累的單位求償也有成立。

沈芳鎂也坦承,碁石公司於2016年3月30日、4月1日匯款時,《海角七號》授權仍在洽談中,但強調「每個業界都有各自的生態,那是我們洽談時的說法」;碁石公司和解後,同意沈芳鎂只要如期還款150萬就予以緩刑,但沈芳鎂自認沒有犯罪,將回去與律師討論後,再決定是否認罪,本案將擇期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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