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南開科大校長陳猷龍遭控辦公室內收賄50萬 無罪確定

▲最高法院外觀。(圖/資料照/記者季相儒攝)

▲最高法院為持陳猷龍的無罪判決,全案確定。(圖/《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著名仲裁人、南開科技大學前校長陳猷龍,遭檢方指控,在擔任工程爭議仲裁人時收賄50萬元,讓建商僑力營造獲賠7千多萬元。一二審均判決陳猷龍無罪,案經上訴第三審,最高法院23日駁回檢方上訴,陳猷龍無罪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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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起因於僑力營造2004年以4千多萬元標得新北市新莊中港派出所改建工程,因工程延宕1年多完工,區公所不願付款,爆發工程糾紛。僑力營造與區公所在2008年協議,聲請商業仲裁,由公所選定的建築師詹世鴻,與業者選定的南開科技大學校長陳猷龍及一名主任仲裁人組成仲裁庭。

仲裁庭最後決定,區公所須付賠償金加上工程款共1億多元,新北市政府不服仲裁,並報請新北地檢署查辦,檢方調查後,認為陳猷龍在辦公室內收受廠商賄賂50萬元,因此對陳猷龍、詹世鴻等人提起公訴。

新北地院審理時,陳猷龍堅決否認收賄,而一審合議庭認定僑力營造公司簡姓負責人對於行賄部分,前後供詞不一,最後判決陳猷龍無罪;另外一審認定詹世鴻收賄10萬元,判刑2年6個月。案經上訴第二審,高院也判決陳猷龍無罪,但詹世鴻部分則加重改判有期徒刑6年。

全案再上訴第三審,最高法院採信二審見解,駁回上訴。陳猷龍無罪確定,另外詹世鴻則有期徒刑6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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