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颱風假硬要員工上班,雇主最高罰30萬元。
政治中心/台北報導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表示,人事總處表示,「天然災害停止辦公及上課作業辦法」名稱已修正為「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因天然災害停班停課已不侷限於颱風因素,有關停班停課以後稱「災防假」。
過去因天災停班停課,外界總稱「颱風假」,人事總處說,因天然災害停班停課已不侷限於颱風因素,且公務人員請假規則並無天然災害停止上班的假別,有關停班停課以後稱「災防假」。
人事總處表示,為使各通報權責機關在汛期前能充分了解「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相關規定,預計3月至4月在全國舉辦14場次宣導說明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