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暗戀校花住同棟忍不住!男大生偷拍她洗澡再勒索沙龍照遭判刑

▲潘姓男子涉嫌潛入桃園市某大學游泳池女更衣室,以手機偷拍女大生盥洗,女大生驚覺後報警。(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

▲阿榮以手機偷拍愛慕的同學被判刑。(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

記者崔子柔/綜合報導

男大生阿榮(化名)與顏值媲美校花的同學小玉(化名)在桃園市同一棟大樓租屋,一天阿榮趁小玉在洗澡時竟用手機偷偷拍下,畢業後還想以此威脅她交付沙龍照,阿榮被依妨害秘密等罪判處拘役60天、賠償20萬元精神撫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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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自由時報》報導,阿榮2016年初和小玉在同大樓租屋,他因小玉身材姣好、外貌可人、皮膚白皙的特點產生愛慕,有次他在3樓的浴室走廊外發現是小玉正在洗澡,興奮得用手機偷拍下一張照片。

阿榮畢業後搬至高雄市住處,他2018年6月3日下午用通訊軟體傳送當時的沐浴照給小玉,並要脅她交付多張沙龍照。小玉才知道2年前竟然被偷拍,馬上通報警方,並向阿榮求償50萬元精神撫慰金。

阿榮坦承他的作為,但認為小玉開出的精神慰撫金過高,僅願意賠償2萬元和解。

橋頭地院刑庭調查,根據小玉提供的對話內容,阿榮因愛慕她所以偷拍,卻威脅她要交出更多照片,已涉及刑案部分,被依妨害秘密等罪判處拘役60天,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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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民事的法官則考慮到2人為大學同學,而阿榮並未將照片公開、散布,並未擴大小玉精神上的傷害,另考量偷錄次數等情形,認為他賠償20萬元比較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