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老師「獻上105萬」證明愛意...她全吞下還罵:你這沒禮貌的狗! 結局曝光

▲▼外遇,離婚,分手,劈腿,小三,偷吃。(圖/翻攝自pixabay)

▲阿宏時常受到小雨的言語羞辱。(圖/示意圖,無關本案/翻攝自pixabay)

記者林昱萱/台中報導

一名男老師「阿宏」(化名)與女子「小雨」(化名)透過婚友社介紹認識後,兩人曾經交往成為男女朋友,而過程中阿宏曾為了向對方證明愛意,1年間分別贈送了100萬元、5萬元給對方,但之後小雨的種種行徑都讓他再也受不了,因此向法院提告。對此,台中地院審理後,依法判小雨拘役30天,而105萬元也須全數返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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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指出,阿宏主張,小雨在與他交往的期間,曾經要求他證明交往的真意、愛意,因此阿宏分別贈與100萬元、5萬元給對方,但阿宏表示,小雨並未因此而善待自己,每當她心情不好時,就會出口辱罵自己,「去死」、「你已經惹到我了」、「你竟敢不回我,好,我就讓你知道欺騙我的下場」,有時甚至會有一些傷害的行為。

對此,小雨則辯稱,兩人是透過婚友社認識,而自己是以結婚為目的在與阿宏交往,怎料阿宏卻對自己隱瞞曾經結過婚、與前妻育有2子女的事實。小雨也說,100萬元是阿宏給自己的道歉及補償費用,而她也聲稱,阿宏另有劈腿的交往對象,為了其隱瞞不誠實的行為,所以才又再度給付自己5萬元。

此外,小雨也說,阿宏先前已到南天宮發誓並簽屬書面發誓、在報紙刊登道歉啟事等,表示絕對不會事後撤銷贈與、且決不會事後要回這100萬元等。不過,法官認為,小雨日前的種種行徑,已經觸犯恐嚇罪並被判刑拘役30日確定,因此認定阿宏撤銷贈與核屬有據。

另外,法官勘驗兩人的對話紀錄發現,小雨時常對阿宏出言羞辱,甚至還想完全控制阿宏的一舉一動,「你再自作主張試試看…竟敢把我的話當作是耳邊風,你是吃熊心豹子膽了是不是,馬的」、「你最好說到做到,否則你知道後果不堪設想」、「你根本不懂尊重人,貨真價實就是沒禮貌的狗,幹,去吃屎」、「Line簡訊、電話記錄都要你看過才可以刪掉」、「下次如果問話2分鐘內沒回,要接受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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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台中地院審理後認為,阿宏遭小雨言語暴力及控制,交往期間未受應有之尊重,長期下來終於超過他所能忍受之極限,外加上小雨又有恐嚇行為,因此撤銷系爭贈與,與誠信原則、禁止權力濫用原則上無違背,因此判小雨應將105萬元全數返回。另外,目前全案已上訴到台中高分院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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