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北區私娼寮命案二審開庭 凶嫌說沒錢賠...死者父:告到底!

▲死者鐘女父親指出,陳男殺死他女兒,一審被輕判,且都不用賠,他一定告到底。(圖/記者林悅翻攝)

▲死者鐘女父親指出,陳男殺死他女兒,一審被輕判,且都不用賠,他一定告到底。(圖/記者林悅翻攝)

記者林悅/台南報導

發生於2019年2月的台南市北區私娼寮命案,被告陳智賢與死者鐘玉娟發生爭吵,陳男憤而將鐘女勒斃,案發後陳男主動報案自首,一審依殺人罪判處9年有期徒刑,經上訴二審,台南高分院11日院辯論終結,鐘女父親憤怒指出,一個女兒被陳男弄死都不用賠?他一定告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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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院審理時,陳男坦承其犯行,並當庭表示希望向被害人道歉,他說感謝法官給他機會,能與死者家屬修復,打開心結,陳男:「我不是蓄意傷害阿娟,是因為一些壓力,導致情緒失控,造成憾事」。陳男指出,藉由修復過程,讓阿娟的女兒能了解他與阿娟相處的情形,進而願意原諒他,陳男強調:「我一心想跟她走,是她女兒一直勸我要好好活下去」。

陳男表示,他晚上看著阿娟與他的合照,都會想到當時與阿娟手牽手睡覺的情景,「阿娟的女兒知道我很想念阿娟」。辯護律師說,陳男一直處於自責的情緒,多次表達求死,每天都向死者深深懺悔,幸藉由修復式司法,能讓陳嫌真誠面對家屬。辯護律師表示,透過修復式司法,得以看到卷證看不到的,被告的內心世界,以及被告與死者之間的相處。

死者鐘女的父親遠從新竹南下出庭聽審,鐘父氣憤地說:「一個女兒被他掐死,至今沒給交代,沒賠一毛錢」,法官詢問陳男,死者家屬要求賠償,有想過怎麼賠償嗎?陳男回稱,「目前無能力,以後出去,賺錢再慢慢補償」。

鐘父指出,殺人都不用賠嗎?如果司法要這樣判,他會告到底。鐘父也認為一審判決「太輕」,殺一個人才判9年,而且都不用賠償。惟開庭結束,陳男步出法庭時,突然轉向鐘父大喊:「對不起」,此舉讓鐘父有點錯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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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修復式司法」是對於因犯罪行為受到最直接影響的人們,即加害人、被害人、他們的家屬、以及具有關聯或共同利益的社區成員,提供各種談論犯罪及說出自己感受的對話機會,促進當事人關係的變化,並修復犯罪造成的傷害。藉此對話程序,使被害人有參與處理犯罪程序的權利、重新找回掌握自己生活的能力、降低被害的恐懼、且獲得實質的賠償;同時讓加害人願意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並努力去修復被害人的情感創傷及填補實質損害,藉此啟動其復歸社會的自信與動力,而降低再犯罪的機會。

相對於以刑罰為中心的現行刑事司法制度,修復式司法關注的重點不在懲罰或報復,而是國家如何在犯罪發生之後,療癒創傷、恢復平衡、復原破裂的關係,並賦予「司法」一種新的意涵,即在尋求真相、公平尊重、悔悟負責、療癒傷痛,以及展望未來中實現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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