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稅系列/林若亞條款今年上路 會計師建議小資族這樣報稅才划算!

▲▼名模條款。PRADA聖誕慈善派對-林若亞(資料照/記者黃克翔攝)

▲林若亞條款今年報稅可用,實際試算小資族並不划算、高薪族則也要視情況而定(資料照/記者黃克翔攝)

記者吳靜君/台北報導

5月報稅季節即將來臨,薪資核實減除今年報稅可用,也就是俗稱的林若亞條款,薪資扣除可以選擇核實和定額減除,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王瑞鴻表示,以年薪50萬元的上班族來說,三項支出都列報到最高,合計減除的資金只有4.5萬元,相當不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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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瑞鴻指出,過往薪資所得者報稅時,無論薪資所得多寡,無論費用支出多少,例如採購工作服裝或道具,都只能減除等額的「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也就是定額減除,現在薪資特別扣除額為20萬元,對於工作需求必須支付較高必要費用者,明顯違背量能課稅的原則。

大法官釋字第745號解釋文,認定這樣違反憲法平等原則,因此催生了「薪資所得核實減除費用方案」俗稱「林若亞條款」。今年是修法後首次申報,勤業眾信提醒納稅義務人相關注意事項與細節。

王瑞鴻指出,有薪資所得者可從兩方案中擇優適用:第一、維持以往申報方式,選擇使用「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第二、薪資收入可「核實減除」職業所必需的專用服裝費、進修訓練費及職業工具等三項支出,不過,每個項目最多可減除該職業薪資收入的3%(進修訓練費為全年薪資收入總額的3%),同時,選擇此方案者不得再扣除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

王瑞鴻表示,並非所有薪資所得者,都應選薪資收入核實扣除費用的規定,以年薪50萬的上班族來說,假設三項支出都列報最高限額(各3%),合計可減除金額僅為4.5萬,選擇定額減除20萬的薪資扣除額較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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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即使年薪超過250萬者,也並非採用新方案就會有利,必須實際花費於三項支出金額皆超過限額者,也就是7.5萬元,採用核實減除才較有利,所以高薪族要仔細精算實際花費,再決定採行的方式。

▲即使年薪超過250萬元,三項支出如果未超過7.5萬元,採用林若亞條款也不一定划算。(表/勤業眾信提供)

王瑞鴻提醒,今年選擇核實減除職業所必需的專用服裝費、進修訓練費及職業工具等三項支出的方式,可減除的必要費用應符合與提供勞務直接相關且必要、實質負擔、重大性及共通性等四大原則,三項支出適用範圍、認列方式及舉例如下表,與職務、工作取得薪資收入無關,或為非必要性支出則無法減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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