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指關說法官又被評「豬隊友」…黃越宏向檢察官求償120萬敗訴

▲▼前花蓮高分檢檢察長林朝松、北檢檢察官林達。(圖/記者羅志華攝)

▲檢察官林達(右)評論黃越宏關說法官,遭求償120萬元,花蓮前高分檢檢察長林朝松(左),於審理期間到場聲援,稱他也是受害人,北院3/18判黃越宏敗訴。(圖,資料照/記者羅志華攝)

記者羅志華/台北報導

資深媒體人黃越宏不滿檢察官林達受訪時,指他在幸福人壽掏空案中關說法官,向林達求償100萬元;林達於審理中,又依幸福人壽前董座鄧文聰的證詞,再批黃越宏根本是「豬隊友」,讓黃越宏再加碼求償20萬。北院認為,林達指黃越宏關說,是對可受公評之事評論,「豬隊友」一說,也是以鄧文聰的證詞為基礎所發表的心得,判黃越宏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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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越宏於幸福人壽掏空案審理期間,向時任受命法官江俊彥致電,質疑該案關於羈押裁定送達的問題,並「順便」提醒江俊彥要注意差勤問題,藉此要求見面,但江法官認為時機不恰當予以婉拒。

周刊於2017年5月4日,將黃越宏與江法官這段交流,以「鄧文聰掏空案驚爆一審法官遭關說威脅」為題報導,黃越宏先是在自己的《法治時報》中,澄清未關說、施壓法官,北院調查後也發新聞稿,指江法官並不覺得黃越宏有向他施壓,澄清周刊報導是誤會一場。

林達不滿北院的調查報告,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臺北地院最後調查結果,等於是替這樣『施壓』的記者粉飾行為,以後記者都可以打電話給法官,說你差勤不正常,任何法官的私事都可以打電話去質疑」,直指黃越宏就是有向法官施壓。

黃越宏認名譽受損,向林達求償100萬元,於審理中一度想撤告,不料被告的林達反而堅持訴訟,希望藉此讓黃越宏干涉司法的行徑,透過判決書記錄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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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院審理時,江俊彥及鄧文聰分別到庭作證,江俊彥還原當時與黃月宏接觸的經過,提到法院當時在幸福人壽案中有些行政疏失,心想黃越宏應該是為此而來,2人談話中,黃越宏卻突然稱握有對他不利的事證,並將於下周報導,希望能與他見面詳談,他追問後得知是差勤問題,但考量當時判決在即、時機敏感,便婉拒了黃越宏的邀約。

而鄧文聰到庭時,一見疑似為黃越宏在幸福人壽案審理中,所發表批評法官的文章,驚呼「根本在害人」,並稱根本不認識黃越宏,也絕不會找人關說;鄧文聰如此驚恐、急忙撇清的反應,讓林達在庭外受訪時,稱黃越宏為「幫倒忙的豬隊友」,卻引來黃越宏不滿,向林達加碼求償20萬。

北院認為,黃越宏雖沒對司法案件或其他業務事項,向江法官提出請求,但他針對個案對法官通話,又在談話中提到對方差勤的問題,容易引起誤解,一般人會以此懷疑他向法官施壓很正常,這一點在北院的澄清新聞稿中也有提及,而黃越宏身為知名司法媒體人,採訪過程中有無違法、不當與公益息息相關,為可受公評之事,認定林達質疑關說,並未侵犯黃越宏的名譽權。

至於「豬隊友」一說,法官認為,鄧文聰出庭時,確實認為黃越宏發表的文章及行為,對他產生了負面效果,林達只是根據鄧文聰的證詞及反應發表心得,也並未侵犯黃越宏的名譽,判黃越宏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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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判前最後一次開庭,前花蓮高分檢檢察長林朝松特地到場聲援,痛批黃越宏真的很過分,稱他也是被施壓的受害者;而黃越宏先前想撤告遭拒,林達也在最後「釋出善意」,稱黃越宏只要「從此不再出版《法治時報》」、「從此不再以電話或類似方式,就個案聯絡法官」、「不再未經通報,擅闖法官、檢察官辦公室攀談」,他就同意撤告,但黃越宏還沒聽完就「哼哼」冷笑兩聲,2人直到最後依然沒達成共識。

我沒有遲到,是時間遲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