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奕靖/高雄報導
因應新冠肺炎疫情防治需要,高雄市政府衛生局為便利居家隔離及居家檢疫兩類的民眾醫療需求,民眾需符合「無發燒或呼吸道症狀」或「慢性病病患」條件,選擇通訊診療機構並以民眾曾經就診醫療院所為優先,故指定全市醫療機構及執登醫師(不含牙醫診所)共計2,171家(含醫院86家、診所2,062家、衛生所23家),讓民眾多元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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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維護市民的就醫權益,高雄市政府嚴陣以待,針對須接受居家檢疫或居家隔離14天、期間不得外出的民眾,若有發生發燒或呼吸道感染症狀情形,由衛生局安排救護車送到指定醫院就醫。部分接受居家檢疫或隔離民眾有慢性病處方及其他非上呼吸道感染或發燒症狀之就醫需求時,衛生局會安排民眾曾經就診過的醫療院所為優先,或代為安排並通知通訊診療醫療機構。
後續由通訊診療醫療機構聯繫病人、詢問病情、約定診療時間、預約掛號,醫師進行通訊診療可用電話或視訊,先確認病人、瞭解病情、開立藥物並製作病歷含居家隔離或檢疫證明單影本(註明通訊診療),最後由家屬或代理人至醫療機構刷健保卡、繳費用、領藥。另外針對獨居之民眾,將由衛生局安排代理人協助通訊診療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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