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女命案家屬向台灣申請「被害賠償金」 料可獲150萬元

21歲香港網紅潘曉穎被20歲男友陳同佳殺害。(圖/翻攝網路、當事人臉書)

▲潘曉穎與男友陳同佳一同來台旅遊,卻遭男友殺害棄屍。(圖/翻攝當事人臉書)

記者蔡紹堅/台北報導

港女命案兇嫌陳同佳出獄至今已近4個月,仍未來台投案,據港媒報導,受害者潘曉穎的家屬日前已依「犯罪被害人保護法」向我方申請犯罪被害賠償金,料可獲150萬元的賠償金。對此,陸委會表示,命案發生以來,政府積極提供家屬所需協助及資訊,包含法律規定的被害賠償金,「家屬若提出申請,政府會依法受理,希望能稍撫慰家屬心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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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導指出,我方政府先前已聯絡受害者潘曉穎的家屬,表示可依照台灣「犯罪被害人保護法」協助申請犯罪被害賠償金,潘曉穎的家屬也已經提出申請,料可獲得150萬元的賠償金,程序已在進行中。

依「犯罪被害人保護法」規定,犯罪被害賠償金由政府先支付,之後再由政府向犯罪行為人(犯人)求償。

對於報導提及之情況,陸委會指出,自潘女命案發生以來,政府始終秉持著同理心、憐憫心,希望能夠彰顯司法正義,同時積極提供被害者家屬所需協助及相關資訊,包括可依「犯罪被害人保護法」規定申請之犯罪被害補償,「潘女家屬如提出申請,政府會依法受理,希望能稍撫慰家屬心靈。」

▼陸委會發言人邱垂正。(圖/記者蔡紹堅攝)

不過,關於潘女家屬是否已提出賠償申請,以及賠償金的確切數字,陸委會只表示,個案申請狀況,基於對當事人隱私之尊重,沒有進一步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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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命案兇嫌陳同佳去年10月23日出獄,曾表示願意赴台灣投案,但至今已經將近4個月,仍未來台投案,也完全沒有聯絡我方為他所設立的單一投案窗口,甚至還傳出陳同佳住在隱密、受保護的「安全屋」內。

先前曾有消息指出,陳同佳為避免被當政治籌碼,打算等總統大選結束後才來投案,但大選已經結束兩日,仍未有陳同佳來台的訊息。大選當日(11日),一直協助陳同佳的管浩鳴牧師也只表示,陳同佳自首(投案)的意願沒有改變,誰人當選總統也不會有影響,盼外界多給陳同佳空間,希望很快有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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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兇嫌陳同佳在牧師管浩鳴的陪同下出獄。(圖/路透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