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台鐵區間車突爆炸!女乘客「燙傷+聽力受損」求國賠63萬

記者鄒鎮宇/台北報導

台鐵爆炸案主嫌林英昌2016年在台鐵松山站的區間車上引爆爆裂物,導致25人受傷,被判30年4月徒刑。其中一 名廖姓女乘客四肢2至3度灼傷、聽覺受損、排汗功能減少10%,向台鐵求償213萬元敗訴,上訴改求償63萬元,卻仍未與台鐵達成共識。

林英昌2016年在台鐵1258是區間車上放置裝有爆裂物的黑色行李袋,當火車進入松山車站前,第6節車廂突然爆炸,導致車廂內的13男12女,共計25名乘客輕重傷送醫。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台鐵爆炸案主嫌林英昌。(圖/資料照)


廖女主張,台鐵沒有盡到維護乘客安全的義務,任由炸彈客攻擊,因此求償醫藥費、工作損失及精神補償共計213萬元,但台鐵僅賠76萬元,讓廖不滿上訴,求償剩下的137萬元。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一審法官認為,林英昌的炸彈攻擊純屬個人行為,台鐵在人員操作及車廂保養皆無疏失,因此判廖女敗訴。廖女不服上訴,將求償的137萬元改為63萬元。

▲台鐵認為廖女的傷勢沒有達到重傷害的標準。(圖/東森新聞)

廖女的律師劉曉穎表示,廖女聽力及排汗功能嚴重受損,是無法恢復的永久性傷害,符合國家鐵路撫恤金條例,但台鐵律師認為廖女的傷勢未達刑法上的重傷害程度,且已補償超過法律規定40萬元上限的76萬元。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劉曉穎說,在先進國家都會看到鐵路設置安全檢查閘門,只要乘客攜帶爆裂物都會被檢查出來,但台灣並沒有設置偵查閘門,只有票閘,「這不是做不到的事,而是台灣沒有做」,希望台鐵可以讓心理受到極大創傷的廖女得到賠償,並重視乘客安全。

►「美麗最大的祕密」「就是買進來變美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