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鄒鎮宇/台北報導
台北看守所一名收容人小黎(化名)控訴,他遭到張姓獄友以腳趾性侵肛門兩次,甚至還被強吻、摸下體等,感到非常不適,但張完全否認犯行,表示僅是開玩笑,最後因同房的其他收容人作證、小黎撤告,新北地檢署今做出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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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聯合報》報導,小黎指控,張男2018年11月14日趁他在彎腰舀水沖馬桶時,竟刻意用腳趾插進他的肛門。小黎當下氣得出言制止,但張男僅說是在開玩笑,且事後又故技重施,還變本加厲地又親又摸,讓他完全無法接受。
小黎透露,他患有焦慮、自律神經失調、焦慮及憂鬱症等精神疾病,雖沒領重大傷病卡、精神及智能障礙卡,但事發後都有服藥,才讓精神狀況穩定,因此對被害的經過記得非常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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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男偵訊時表示,他的確有向小黎伸腳,但沒有用腳趾插入,其他的行為也都是開玩笑,沒有猥褻、性騷擾的意圖。此外,小黎及張男的室友也作證,張男都是在與小黎開玩笑。
檢方表示,小黎事發近3周才向管理員告知,調閱監視器畫面也未發現有猥褻的情況,加上室友等人的證詞,無法證明張男有性侵的行為,另性騷擾部分已和解,因此全案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