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悠瑪27人懲處結果出爐 擬記司機員尤振仲1大過2小過、廢照

▲▼18人罹難、267人傷的普悠瑪案 宜蘭地檢6日將重大說明?!。(圖資料照/記者游芳男攝,下同)

▲尤振仲被依過失致死罪起訴。(圖/資料照/記者游芳男攝)

記者陳俊宏/綜合報導

普悠瑪翻車造成18人罹難、267人受傷,台鐵29日召開考成委員會,擬記司機員尤振仲1大過、2小過,並廢除鐵路列車駕駛執照。對此,台鐵則低調回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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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悠瑪翻覆案經7個月調查後,宜蘭地檢署6月依過失致死罪起訴尤振仲、台鐵局機務處副處長柳燦煌、台鐵局綜合調度所長吳榮欽等3人,並向法官請求從重量刑。檢方認為,尤因關閉ATP未依照SOP通報,以及進入出軌地點新馬站彎道未依速限減速行駛,讓最後一道防線失守,最後導致意外發生關鍵。

根據《鐵路法》第67-2條規定,鐵路列車駕駛人員因故意或過失致發生重大行車事故,交通部得依法命其停止駕駛,並得廢止其執照。

《聯合報》報導,台鐵29日召開考成委員會,決定台鐵主管、員工和尤振仲等27人的懲處結果,據悉,擬記尤1大過、2小過,並廢除鐵路列車駕駛執照,但最終結果還得由台鐵局長張政源核定。對此,台鐵僅說,依法不得公開內容。

▼普悠瑪翻覆案造成18人罹難、267人受傷。(圖/資料照/記者游芳男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