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崔至雲/台北報導
為了配合《空污法》修正,環保署今(11日)指出,將規劃懸浮微粒(PM10)、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等都嚴加管理,但對於保團體關注的細懸浮微粒pm2.5標準則沒有改變,對此,空保處副處長謝炳輝指出,目前台灣還有許多地方無法達到現行標準,例如西半部地區仍需繼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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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平均值標準由125µg/m3加嚴為100µg/m3、年平均值由原本65µg/m3加嚴為50µg/m3;二氧化硫(SO2)小時平均值標準由0.25ppm加嚴為0.075ppm、年平均值標準由0.030加嚴至0.020ppm;二氧化氮(NO2)小時平均值標準由0.25 ppm加嚴為0.1 ppm、年平均值標準由0.050ppm加嚴至0.030ppm;鉛(Pb)空品標準改為三個月移動平均值0.15µg/m3。
謝炳輝指出,台灣空氣品質標準現行為101年5月14日修正,將PM2.5年平均值及24小時值納入,以強化對於PM2.5之管制,為促使空氣品質更進一步改善,規劃將懸浮微粒日平均值標準由原本125µg/m3加嚴為100µg/m3、年平均值由原本65µg/m3加嚴為50µg/m3;二氧化硫小時平均值標準由0.25ppm加嚴為0.075ppm、年平均值標準由0.030加嚴至0.020ppm;二氧化氮小時平均值標準由0.25 ppm加嚴為0.1 ppm、年平均值標準由0.050ppm加嚴至0.030ppm;鉛(Pb)空品標準改為三個月移動平均值0.15µg/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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