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苗栗女大生還指姦 同校延畢男逃過死刑被判無期徒刑

▲殺害同校女學生的林昆翰,一審判決無期徒刑。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苗栗一所大學去年6月發生女畢業生命案,同校延畢學生林昆翰被控以水果刀行兇,並在被害人氣絕後以手指性侵;苗栗地院3日依殺人和污辱屍體罪,判處他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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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指出,林昆翰(22歲)是延畢學生,與被害女生都租住在校外同棟學生宿舍。去年6月28日,被害女學生因畢業搬離宿舍,準備到某電視台擔任主播,被告幫忙搬東西,但因向被害人索取電話不成遭拒,雙方發生口角。

林男一時氣憤,回房間拿出水果刀,猛刺被害人10多刀,並在被害人氣絕後,以手指性侵遺體。法官載判決書痛陳「顯然過去的家庭、學校等教育系統出了重大差池」,以致被告雖然受到高等教育,仍犯下重大惡行。

法官認為,被告歷經刑事程序已顯示悔意,並當庭痛哭、跪求家屬,顯示他人性未泯,應無永遠隔絕世人的必要,故判處林男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