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文萱/台北報導
新制上路,從今年元旦起,行車時若使用智慧型手機或電腦,就必須依法開罰。對此,內政部長李鴻源(圖/資料照)2日說,開罰不是目的,只是提醒大家專心開車。

為避免汽、機車駕駛人再當低頭族,台北市警察局交通大隊表示,自今年1月1日起,增修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之1規定開始執行,若行車時使用智慧型手機或電腦等,屬違規行為,分別處汽、機車駕駛人新台幣3000元及1000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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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王文萱/台北報導
新制上路,從今年元旦起,行車時若使用智慧型手機或電腦,就必須依法開罰。對此,內政部長李鴻源(圖/資料照)2日說,開罰不是目的,只是提醒大家專心開車。

為避免汽、機車駕駛人再當低頭族,台北市警察局交通大隊表示,自今年1月1日起,增修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之1規定開始執行,若行車時使用智慧型手機或電腦等,屬違規行為,分別處汽、機車駕駛人新台幣3000元及1000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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