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凱力/新竹報導
《新竹爆料公社》於3月間接獲匿名爆料,一名年紀約2歲的小孩被伯父以腳踹胸口、打頭以及到丟椅子上,警方將林姓伯父依妨害幼童罪嫌移送法辦。新竹檢方依監視器畫面,傳喚男童親友出庭,男童父表示不想提告,家人也證稱男童平常很黏伯父,加上經檢方調查,發現男童僅後背、大腿瘀青傷,應屬一時情緒失控管教過當,因此妨害幼童罪嫌部份做出做出不起訴。
目擊者指出,2019年3月20日下午4時許,小男童與伯父、伯父女友共同到新竹監理站辦理業務,期間男童因在現場跑來跑去、爬上爬下又不斷拉扯牆壁上電線,伯父多次制止仍不見效,最後伯父情緒失控,給了小朋友「重重3下」,而伯父女友此時走過來,將男童扶正之後3人一同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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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父坦承動手,他供稱因為男童不斷跑來跑去,亂抓櫃檯的東西,所以才情緒失控。女友也證稱,看到男童在哭就去安慰他,將他抱起來扶好,而同行徐姓友人也表示,伯父平日也很疼愛男童,不然男童也不會那麼黏伯父、願意跟伯父親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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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男童身上並無明顯外傷,只驗出後背瘀青及大腿雙側瘀青,其父親也未提出告訴,加上現場證人的證詞,均指向伯父應為一時情緒失控,並非蓄意凌虐,傷勢只是被告一時管教過當所致,明顯未達足以妨害男童身心健全或發育的程度,與妨害幼童罪構成要件不符,新竹地檢最後做出不起訴處份。由於伯父對男童管教過當的行為,也引起社會處關切,並依法要求伯父進行至少4小時的親職教育。男童從3月份事發至今仍由社會處介入安置,社會處也表示,男童何時能返家,目前都還在評估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