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前消防署長黃季敏涉貪案27日上午移審台北地方法院,下午開羈押庭,他否認收賄,辯稱署長負責推動政策而不知投標細節,胞兄的公司有投標都不知情,將責任推得乾淨,受命法官唐于智對他說,「你要不要回答隨便你」,黃季敏說,遭收押禁見後,部分公務員外洩不實案情,導致他名譽零分,生不如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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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洗錢,北院金融專庭抽籤分案
黃季敏、消防署教育訓練組視察蔡木火相關卷證上午移審,由於全案涉及洗錢罪嫌,北院金融專庭隨即公開抽籤分案,8名法官參與抽籤,結果承審審判長為陳興邦、受命法官唐于智、陪席法官林婷立。
公務員亂爆料,黃稱人格名譽都零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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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季敏說,和哥哥黃文宙感情一般,不知對方公司名稱、職稱等,也不知胞兄公司參與消防署的投標案。他因為英文不好,才委託胞兄操作外匯、現貨黃金等投資,又怕妻子得知他有私房錢,才請胞兄幫忙操作黃金存摺。
庭訊進入尾聲時,黃季敏說自從8月遭收押禁見後,部分公務員對外洩漏不實案情,造成媒體審判,導致他人格和名譽都零分,「現在是生不如死」。黃季敏說,身為消防員,為的是救人救災做功德。他退休多年,假如真要逃亡早就逃了,他在國外只在新加坡投資黃金,其他如中國大陸、香港、日本等地都從未開戶,外界指控是子虛烏有。法官庭後將裁定黃季敏等人羈押或交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