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目廣告化 NCC罰民視《風水世家》15萬

民視《風水世家》對白,「這是我的幸福牧場,養了21個月的老母雞,送去做的雞精」。NCC以違反廣電法核處新臺幣15萬元。(圖/NCC)

財經中心/綜合報導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26日通過民視戲劇《風水世家》等多個電視節目違規核處案,NCC發言人虞孝成表示,部份違規案雖是開放置入性行銷政策之前的案子,但開放後並不表示電視台可以任意將節目廣告化,或是廣告節目化,仍需遵守「三不一揭露」原則,不影響節目獨立製作、不鼓勵民眾購買、不得過分凸顯商品,以及揭露業者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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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C26日核處的案件如下:

非凡商業台《富比士非秦報局》內容出現秦報鬼照片、房客租屋鬼壓床、靈異V8大公開及情侶半夜約會等靈異事件。違反衛星廣播電視法第17條第2款規定,依同法第條36第5款,核處新臺幣30萬元。

緯來戲劇台《玻鑽之爭》內容播出暴力及傷害他人等情節,違反衛星廣播電視法第17條第2款規定,依同法第36條第5款,核處新臺幣20萬元。

八大綜合台《11克拉女王》討論話題為「哪些訊息即將透露發生親密關係」,整體內容呈現大部分圍繞在具性意涵之成人話題上,違反衛星廣播電視法第18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35條第3款,予以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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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視無線台《廉政英雄》以多種角度拍攝從圍牆上往下跳的畫面,並以負片效果呈現其自殺過程等劇情,違反廣播電視法第21條第4款規定,依同法第43條第1項第2款,核處新臺幣15萬元。

民視無線台《消費高手》以「1000元買足一年份好物」為題(上圖/NCC提供),涉有推介3種特定產品,違反廣播電視法第33條第1項前段規定,依同法第43條第1項第1款,核處新臺幣15萬元。

民視無線台《風水世家》劇情,手提印有「幸福滴雞精」的禮盒拜訪未來親家,表示為了給長輩補身體,特別帶了5隻雞來。當眾人疑惑哪裡有5隻雞時,高大石手指著擺在桌上的禮盒回答:「這裡,5隻雞,妳看這盒5隻雞熬出來的。保證妳吃了......不但身體強健,而且會青春年少又幸福美滿,這叫滴雞精。」違反廣播電視法第33條第1項前段規定,依同法第43條第1項第1款,核處新臺幣1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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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scovery旅遊生活頻道 「登上豪華遊輪:海洋迎風號」涉有為特定商品宣傳之內容(上圖/NCC提供),違反衛星廣播電視法第19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35條第3款規定,予以警告。

台灣番薯電視台《笨湖新聞》來賓於節目中述及日本胡麻油品質非常好,其成份(含豐富蛋白質)及使用方式(可拌飯、麵、青菜),並宣稱主持人這兩天吃後腳有力不酸、可站3小時之效果;另於節目結束前稱有需要者請打電話訂貨。違反衛星廣播電視法第19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36條第1款,核處新臺幣20萬元。

三立都會臺《螺絲小姐要出嫁》劇情描述2男在SEIKO專櫃挑選手錶,專櫃小姐取出一只手錶(上圖/NCC提供),說:「這是以上班族為概念設計的手錶,代表配戴者擁有無限的勇氣與力量。」等,有節目與廣告未區分之疑慮,為維護觀眾收視權益,故應予發函改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