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租套房檢舉獎金「從10萬變0元」 旅宿業者爆:地方政府根本沒編預算

▲▼床單,被單,房間,套房。(圖/示意圖/pixabay)

▲違法營業的日租套房已經嚴重影響傳統旅宿業者的來客數量。(圖/示意圖/pixabay)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近來盛行的日租套房已影響傳統旅宿業者的生計,交通部為此訂定《檢舉違反發展觀光條例規定案件獎勵辦法》,並於2018年10月通過,規定檢舉人在檢舉成功後可以拿到最高10萬元的獎金。不過部分旅宿業者抱怨,許多縣市如台北市和南投縣,都沒有在預算中編入檢舉獎金,造成部分檢舉案成功後,檢舉人卻領不到獎金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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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2018年訂定的《獎勵辦法》中規定,依照每個檢舉案的情節輕重,決定不同的裁罰金額;檢舉獎金則依據實際收到的罰鍰,給予不同比例的金額。若實收罰鍰在新台幣5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者,按10%計算,最高金額以新台幣10萬元為限;實收罰鍰在新台幣10萬元以上未滿50萬元者,按15%計算;實收罰鍰在新台幣10萬以下者,按20%計算。

該辦法也明訂,聯名檢舉的案件由全體檢舉人領回;同一案件由2人以上分別檢舉者,其獎金應發給最先檢舉者;無法分別先後時,平均發給。但為避免出現以此營利的「檢舉魔人」,規定檢舉人同一年度得核發的累計獎金以新台幣30萬元為限。

▲今年出現日租套房檢舉成案,檢舉人卻領不到獎金的問題。(圖/unsp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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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原本為了彌補稽查人員不足而對民眾拋出的高額獎金,今年(2019年)卻出現「沒錢可領」的情況。

觀光局統計,2018年經查緝或檢舉的違法日租案件大約2000件,確實罰款則是509件;然而《自由時報》報導,部分旅宿業者指出,許多地方政府不滿原本公庫全收的檢舉獎金要拿出1成5給檢舉人,因此台北、南投和屏東等縣市並沒有編列相關預算,竟出現檢舉人拿不到檢舉獎金的情況。旅宿業者認為,既然辦法是中央訂的,就應由觀光局設立專款度過「沒錢可領」的空窗期。

對於沒編預算的說法,台北市觀光船波局及南投縣政府觀光處都反映,中央在2018年10月才通過該辦法,當時地方政府2019年的預算早已經編列完成了,才會沒來得及編入檢舉獎金的預算,而不是刻意不編入。

觀光局表示,已經在進行協調當中,預計今年各地方政府規劃明年預算時都會編入相關預算,2020年也不會再出現發不出獎金的窘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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