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聘「台籍科技特派員」下農村 陸委會:將約談當事人

▲漳浦聘「台籍科技特派員」下農村 陸委會:將約談當事人。(圖/翻攝新華社)

▲蔡志陽擔任漳浦「台籍科技特派員」。(圖/翻攝新華社)

記者蔡紹堅/廈門報導

廈門、平潭先前設置台籍社區主任助理、村委會執行主任,被陸委會指涉及違法,近日,福建漳浦又設置「台籍科技特派員」,讓台灣人前往農村從事「農業幫扶」。對此,陸委會表示,民眾擔任陸方「台籍科技特派員」是否違法,將由主管機關就職務性質及相關事證予加以審認,並要求當事人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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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13日報導了福建漳浦「台籍科技特派員」蔡志陽的故事,報導提到,蔡志陽今年39歲,出身嘉義的一個農業世家,有深厚的農業情結,看到大批年輕人外出務工,一些鄉村陷入凋敝,他就暗下決心要通過科技興農,改變大家對傳統農業苦和累的刻板印象,讓更多人看到農業生產有趣、收益可觀的另一面,吸引更多年輕人返鄉創業、再造鄉土。」

報導指出,蔡志陽2013年到漳浦創業,起初並不順利,但也算是漸入佳境,成功馴化栽培巨無霸紅心火龍果、黃晶果等多個水果新品,並在福建、廣東、廣西等多個省份推廣種植,「今年2月有了『台籍科技特派員』的身分後,推廣果蔬新品種有了更大平台,也能更好幫助農民朋友走出跟風種植困境,獲得更高收益。」

「科技特派員」是大陸1999年施行,向基層農村提供農業幫扶的制度,這是首次出現台籍的科技特派員。另外,根據福建省政府1月16日公布的資訊,漳浦縣選聘台籍科技特派員座談會上曾提到,「台籍科技特派員將下駐各村展開農業幫扶。」「從台商中選聘一批科技人員擔任科技特派員,可以發揮台商技術優勢,延伸到鄉鎮、行政村發揮作用,幫助農村、農民謀求發展。」

對於「台籍科技特派員」是否涉及違法,陸委會指出,兩岸條例第33條第2項明定,國人不得擔任中國大陸黨務、軍事、行政或具政治性機關、團體之職務或為其成員。有關民眾擔任陸方「台籍科技特派員」,將由主管機關就職務性質及相關事證予加以審認,並要求當事人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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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委會並強調,兩岸在制度、法規、市場環境及理念價值等面向仍有差異,赴陸就業有一定風險及挑戰,應審慎評估,國人也須多留心,勿因資訊不透明不對稱,誤觸法令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