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鴻鈞反對同婚專法快速通關 籲政院「退回重提」

▲  2018年同志大遊行▼             。(圖/記者周書羽攝)

▲2018年同志大遊行。(圖/ETtoday資料照)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政院板同婚專法《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送進立法院後,民進黨團預計5日逕付二讀,加快審議流程。對此,親民黨團總召李鴻鈞表示,這樣的做法太倉促,呼籲行政院應退回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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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鴻鈞表示,行政院院會通過的同婚專法,雖然在名稱上滿足公投結果,但實質內容依照《民法》,引起反同方不滿,他指出,現在反同婚方反對「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草案,計劃提出主張「婚姻一男一女制」的提案,另一方面,挺同方原本訴求也無法被滿足。

李鴻鈞認為,民進黨團主張將政院版同婚專法逕付二讀,是急就章、不負責任的作法,不能把這個球丟到立院來,應該要經過更充分的討論,針對同婚專法中有爭議的條例,行政院都應該退回重提,不管在挺同、反同的立場,都應該做更細膩的討論。

李鴻鈞說,大法官釋憲文是在2017年5月出爐,而後舉行了新的同婚公投,應該依照新的民意重新擬專法,甚至由大法官重新做出解釋,不然以後就不需要做公投啦,要公投做什麼?他批評,過去在年改、一例一休等爭議中,皆因為廣納意見、一意孤行,引起社會很大的反對聲。

據《鏡週刊》報導,有反同團體提出《公投第12案施行法》專法草案,還要修民法,並找了29名藍綠立委遊說,希望能通過連署成案門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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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鏡週刊》報導指出,反同團體主張修改《民法》第980條,要求「結婚限於一男一女之結合,男未滿18歲,女未滿16歲者,不得結婚。」在提案說明中,此草案提到,「現行民法第972條,雖明定『婚約,應由男女當事人自行訂定』,惟婚姻相關條文並無『應限定在一男一女之結合』之規定,故依民國107年全國性公民投票第10案之開票結果,將『一男一女之結合』之婚姻定義明定於民法第980條。」

針對反同團體所提出的《公投第12案施行法》,根據《聯合報》報導指出,有國民黨立委私下表示,黨團目前對於反同專法還未有共識,因此不會以黨團名義提出反同專法,但仍尊重立委簽名連署。

政院版同婚專法將於明日逕付二讀,據媒體報導指出,國民黨立委要求反同專法要列入併案處理,不過,依照程序看來,明早不可能併案,必須等到中午程序委員會開會後才能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