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中心/綜合外電報導
法國2014年發生2名員警在巴黎警察總部輪流性侵一名加拿大女觀光客的醜聞案。根據法院周四(31日)所做出的判決,被告吉林(Antoine Quirin)及雷杜安(Nicolas Redouane)被判處7年徒刑與2萬歐元(約新台幣71萬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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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拉回當年4月22日,被害人艾蜜莉斯賓頓(Emily Spanton)造訪巴黎,在某夜前往酒吧時與遇到這群警察們,並答應對方「參觀警察總部」的邀約。只不過,斯賓頓隨後被強灌威士忌、被迫替對方口交,且被輪流性侵數次;在離開總部大樓時,她找上另名員警報案被性侵一事。
斯賓頓最初宣稱自己被4名員警性侵,隨後修改證詞,直指她是被3名員警性侵。但最終只有2名員警被當局起訴。根據法庭相關文件資料,當局在被害人衣物上找到男性嫌疑人的DNA,身上出現多處瘀青,且她在案發當下是處於酒醉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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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庫羅耶(Philippe Courroye)曾提到,2名被告在事發當晚不能被稱為警察,不配拿警徽,「他們和那些被追捕罪犯的行為如出一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