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台北巿80歲婦人控告房客侵占她的「中千萬發票」,北檢調查中獎人確實身分是一名高中女學生,且婦人取得發票說法反覆,7日予房客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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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警偵辦期間,覃姓房客指出,家住台北市龍江路的房東婦人是拿2張超商今年7、8月份統一發票兌獎傳單找他,把其中一張當作發票,比對另一張對獎傳單的中獎號碼,說中了千萬,但他向婦人說「沒有中獎」,返還兌獎單,但婦人後來跑回來跟他說「發票掉了,你有沒有拿」。
檢警除調閱女學生的悠遊卡明細及補習班上課證外,追查覃姓房客與女學生及奶奶並無親屬關係,也無通聯紀錄,雙方住居地沒有明顯地緣關係,排除覃姓房客取得中獎發票交給女學生的情形。
檢方指出,老婦人在警詢時說,搭公車到善導寺附近,行經飲料店因口渴而買25元的「奶茶」,但飲料店說,店裡的奶茶都是30元起跳,沒有25元的奶茶。到檢方偵查時改稱坐計程車到立法院附近,再到飲料店買「綠茶」,說詞反覆。檢方說,全案查無侵占犯行,予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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