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北市一名身穿短裙的妙齡女子搭捷運時,突然發現裙子上沾有「不明白濁液體」,用衛生紙一擦,竟然是男生體液,氣得報警後請警方調閱監視器,確定是一名李姓現役軍人公然「清槍」。全案經北檢偵查起訴,法院依公然猥褻罪判刑3個月、緩刑2年,緩刑期內付保護管束,並完成2場法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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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蘋果日報》報導,受害女子在去年8月7日晚上5時50分,在台北市捷運大安站搭手扶梯出站時,覺得大腿怪怪的,發現裙上沾有「不明白濁液體」,用衛生紙擦拭後,竟然是男生體液,氣得報警處理。
警方獲報後趕緊調閱捷運監視器畫面,發現一名男子在女子搭乘手扶梯時,快速走到她背後,用包包遮住下體,再將「寶貝」掏出來當場清槍,白濁體液朝女子的短裙上噴灑,隨後再離開。警方調查出站紀錄,發現是一名21歲李姓現役軍人所為,將他函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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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男坦承犯案,指性感的身材所吸引,因此才會失控「清槍」、往女子身上潑灑體液,他知道自己犯下大錯,願意道歉而得到原諒。
全案經北檢偵查起訴,法院審理時,李男當庭道歉,也願意賠償女子的所有損失。被害女見李男道歉也不願追究,同意給緩刑機會。法官依公然猥褻罪判刑3個月、緩刑2年,緩刑期內付保護管束,並完成2場法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