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據知,曾嫌1日先將死者方童拐騙至廁所,騙他遊戲卡在馬桶間裡,隨後突抓住其肩膀,並持刀刺進他的左喉嚨,並用力往右邊拉,致方童氣管斷,最深刀傷達10公分,手法相當殘忍。台南市第六警分局副局長劉怡宗表示,「嫌犯供稱因為長期失業,有精神上的困擾,想吃一輩子的免錢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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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發生之後,林欣怡說很多人都會馬上歸咎於廢死,不少抗議的輿論也直指廢死聯盟。她表示,這件案子他們跟大多數人一樣覺得氣憤,但除了情緒之外,廢死聯盟更期待的是大家可以共同探究事件發生的原因,並更深一層的思考有關結構、制度以及預防犯罪等因素。
她引述在日本替死刑犯辯護的律師安田好弘所言,「刑事犯罪的加害人與被害人通常都是『弱者』。而『強者』則幾乎不會捲入犯罪。」林欣怡用安田的話來對照「湯姆熊殺童案」,長期失業的曾嫌想以「吃牢飯」解決自身困境,可是想坐牢有很多方法,他選擇的卻是最為極端,而且可能無法達到目標的方式;而從媒體報導來看,死者應該也是社會弱勢族群。
林欣怡表示,面對這樣的案件,台灣民眾如果立刻想到判死刑,對解決問題並沒幫助,「若犯罪背後的成因無法被解決,再多的死刑判決和執行,犯罪還是依然存在。」她強調自己並非覺得這些都是社會問題,也認為曾嫌應該對殺人行為負責,「但是,在目前的社會現狀中,他能夠為自己負多少的責任?」
在相關類型的案件中,林欣怡指出能夠發現,政府的角色不見了,或許相關官員被輿論或民眾逼急了,又會說出會判死刑、執行死刑的回應;林欣怡認為,這樣就又再度陷入「弱勢為難弱勢」,而且問題並沒有被解決。
不過,對於本起案件,台南地方法院檢察署襄閱主任檢察官曾昭愷在3日指出,全案如果在檢察官調查後偵結起訴,檢方會於司法程序中,嚴格監督法院,甚至不排除對曾嫌求處死刑,一定要讓他得到應有的嚴厲懲罰;法務部次長吳陳鐶也提到,在廢除死刑還沒有成為全民共識之前,現在的政策只是盡可能減少死刑的使用,但曾嫌究竟該不該被判處死刑,還是得由法官審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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