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上談判破裂男方直接縱身跳江 衰女遭家屬索賠350萬

▲愛情,情侶,關係,吵架,交往,愛人,戀愛。(圖/翻攝自pixabay)

▲男子一廂情願,和女方發生衝突就直接跳河自盡。(圖/翻攝自pixabay)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陝西安康一名30歲男子阿宏(化名)因為心上人有了男朋友,當面想問清楚時雙方發生摩擦,一時衝動直接從漢水的濱江大道河堤護欄邊跳下身亡。事發後,死者家屬向女方小美(化名)提告,要求賠償各項損失80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350萬元),法院審理後認為小美在過程中有一定過錯,判決賠償3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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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宏在2017年底認識小美以後就開始瘋狂追求,被拒絕後不死心反而還會在路上跟蹤她。事發當時,小美和男友在漢江橋上遇到阿宏想問清楚兩人的關係,雙方發生爭執甚至起了衝突,阿宏在惱怒之下威脅要跳江,小美沒有勸阻還說了「你跳嘛!」,他隨即翻越護欄跳下漢江,警方趕到後已經死亡。

阿宏的父母之後向法院提告,經調解也都沒有結果,法院判決後表示,從警方調查結果和監視器資料顯示,雖然雙方當時發生衝突,但是自殺才是死亡的主要、直接原因,但當時小美的辱罵還有毆打行為確實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相關規定,所以必須承擔部分的民事賠償責任。

許多網友也對這個判決紛紛表示意見,「法院亂判,女方錯在哪?」、「自己衝動,害人害己,我覺得女方沒有錯」、「這根本就是自己跳得憑什麼要女方賠」、「這個判决是合法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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