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地方中心/高雄報導
嘉義縣長張花冠和胞妹張瑛姬等21人,辦理勞務採購和大埔美精密機械園區開發案,涉及勾結評審委員,收取廠商回扣,11月30日遭到檢方以貪污罪提起公訴,檢方在起訴書中批評張花冠等人不知廉潔,敗壞官箴;張花冠大力喊冤,指檢方沒有實質的證據,她的妹妹張瑛姬在移審高雄地方法院後以100萬元交保,並且限制居住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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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花冠在縣府績優公務人員表揚大會上,直言自己遭到高雄檢方起訴。張花冠表示,高雄地檢署的起訴是人生最大的侮辱,政治人的清白,如同女人的貞操;從簡單的起訴新聞稿來看,完全僅是懷疑及臆測,沒有具體的證據。
張花冠舉蘇前雲林縣長蘇治芳及前嘉義縣長陳明文的例子,指政績優的綠營縣長都會遭到羅織罪名打壓來強調自己絕對清白,張花冠指出,擔任嘉義縣長3年來,嘉義縣財政困難,在有限的資源下辛苦經營,讓人民有感,給縣政團隊很高的施政滿意度;不過,從過去雲林縣長蘇治芬、前嘉義縣長陳明文曾經被起訴,後來法院還他們清白,這就是當縣長最擔心的地方,司法打壓會發生在自己的身上。
檢方(上圖)批評張花冠等人在縣府裡有實質的影響力,卻不知廉潔自守,敗壞官箴,所以連同張花冠在內的21人,以貪污治罪條例起訴。高雄地檢署10月19日傳喚張花冠說明,檢方諭令以100萬元交保,並列為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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