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政錄/台北報導
九合一大選後,兩岸城市、地區交流風氣興起,山東省今天發布《山東省台灣同胞投資保護條例》,共包含32條措施,其中包括台灣同胞可以自身在台駕照,於山東申換機動車駕駛證等,推進同等待遇,於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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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負責機構表示,近年隨魯台經貿交流深化,山東省台灣同胞投資的形式、領域和需求都發生了很大變化,為更好地適應新形勢和新要求,進一步增進兩岸同胞的親情和福祉,故在11月30日,完成制定該《山東省台灣同胞投資保護條例》,同時也是19大以來,大陸地方推出第一個,關於台灣同胞投資促進以及相關權益保護的地方性法規。
該保護條例主要從三個面向,促進兩岸經貿交流,包括一是台灣同胞投資保護在本省省級層面有了法律保障;二是進一步促進和保護台灣同胞投資;三是進一步提升台灣同胞投資促進和保護的規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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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觀條例內容,共包括了分享同等發展機遇、體現工作生活同等待遇,以及投資創業扶植等,包括明文規定,對於未依法處理涉台事務、限制台胞合格產品進口、投資資格、合約資格、參與市場競爭資格的情況,應嚴肅處置,並縮短有關部門,在接獲台胞投訴時回覆的工作日期限。
值得注意的是,在同等待遇上,除對取得台灣同等職業執照者放寬外,還規定台灣投資者和台資企業中的台幹,在山東省工作期間,可以憑在台灣或其他國家、地區取得的有效機動車駕駛證,申請換領同類型機動車駕駛證,於社保、住房公積金等也推進享有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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