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不懂怎麼投」 雲林男直接撕毀公投票

▲▼2018九合一大選,投票,投票所,選舉,票匭,公投,民眾大排長龍。(圖/記者李毓康攝)

▲2018九合一大選,民眾大排長龍。(圖/記者李毓康攝)

地方中心/綜合報導

雲林縣大埤鄉一名66歲殷姓男子今天(24日)下午2點多前往尚義村投開票所投票,沒多久後走出圈票處,選務人員發現他把公投票撕毀。雲林縣選委會表示,撕毀公投票已違反規定事項,可處新台幣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殷姓男子表示,「因為看不懂怎麼投,不知道如何是好,所以才把10張公投票撕掉,不知道這樣會犯法。」目前殷男已被帶回斗南警分局大埤分駐所做筆錄。

雲林縣選委會表示,依《公投法》第44條規定,將公投票或選票以外的物品投入票匭,或故意撕毀領得的公投票,可處新台幣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將進一步召開選監委員會議裁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