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東開放徒手撿拾漂流木 11月16日至12月15日

▲台東林管處再次公告開放自由撿拾漂流木,時間從107年11月16日至12月15日止。(圖/台東林管處提供,下同)

▲台東林管處再次公告開放自由撿拾漂流木,時間從11月16日至12月15日止。(圖/台東林管處提供,下同)

記者王兆麟/台東報導

林務局台東林管處再次公告開放自由撿拾漂流木,時間從11月16日至12月15日止,凡設籍於台東縣(市)之當地居民得撿拾清理。民眾可至林務局轄管之保安林海灘內以徒手方式自由撿拾,不開放使用機具撿拾。開放漂流木撿拾期間,將設置林產物檢查站,設置地點為林管處的知本工作站、成功工作站及大武工作站等3處。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台東林管處表示,開放撿拾期間,民眾請隨身攜帶身分證件,主動到漂流木檢查站登記,領取漂流木搬運登記表,保障所拾得漂流木所有權的歸屬,就可以安心將漂流木帶回利用;如需以車輛載運徒手撿拾的漂流木,必須以3.5噸(含)以下車輛載運,並請不要覆蓋斗篷或帆布等,以便辦理檢查及登記。

▲撿拾區域及檢查站示意圖。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漂流木如有國有、私有註記或烙印者,由拾得人通報當地林務局林管處或當地政府保管,並依民法第八百十條拾得漂流物規定辦理。若漂流木屬森林法第52條第4項規定公告的12種貴重木樹種(紅檜、台灣扁柏、台灣肖楠、台灣杉、巒大杉(香杉)、南洋紅豆杉(台灣紅豆杉)、櫸(台灣櫸)、烏心石、牛樟、台灣檫樹、黃連木、毛柿),未依規定至林產物檢查站辦理查驗、登記後搬運,將依森林法規定加重其刑,請民眾多加留意。

民眾如有發現有擅撿漂流木或不法載運貴重漂流木時,請聯繫台東縣政府、台東林區管理處(檢舉專線電話:0800-000-930)或撥打110報案,請大家一起來共同維護國家資產。